公務人員之父母於同日相繼死亡,得核給喪假42日,又學校教職員如有類似情形者,亦得比照辦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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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識別:
文獻編號:D9303028
資料類型:
地方文獻
著作者:
名稱:高雄市教育局函
主題與關鍵字:
關鍵詞:82高市教育人字第2684號;公務人員;喪假;學校教職員
出版者:
高雄市政府
日期:
出版日期:1993-02
來源:
臺灣地區地方文獻影像資料庫
語言:
中文
管理權:
國家圖書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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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家圖書館 政府資訊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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