機關技工、工友依法改任政府機關編制內職員,應俟其職員任審案經銓敘機關核准後,始合依「事務管理規則」第 361條第 1款規定核發退職金

推薦分享

Share

資源連結

連結到原始資料 (您即將開啟新視窗離開本站)

後設資料

資料識別:
文獻編號:D9208460
資料類型:
地方文獻
著作者:
名稱:高雄市政府 著作方式:函
主題與關鍵字:
關鍵詞:81高市府秘一字第 38465號;事務管理規則 第 361條 說明;工友;技工;退職金
出版者:
高雄市政府
日期:
出版日期:1992-12
語言:
中文
管理權:
國家圖書館

授權聯絡窗口

國家圖書館 政府資訊室
02-23619132*524
readgov@ncl.edu.tw

引用這筆典藏 引用說明

引用資訊
直接連結

評分與驗證

請為這筆數位資源評分

star star star star star

推薦藏品

二、日式「半切妻」大片斜屋頂三合院第...
二、日式「半切妻」大片斜屋頂三合院第...
圖3-3 2006年10月至2007...
圖3-3 2006年10月至2007...
國軍任務,完美劃句點
國軍任務,完美劃句點
鶇科(小剪尾、台灣紫嘯鶇、白尾鴝、黃...
鶇科(小剪尾、台灣紫嘯鶇、白尾鴝、黃...
各池代表性水生植物
各池代表性水生植物
求助公所,尊龍致謝函
求助公所,尊龍致謝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