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教人員子女超過20歲以上就讀空中行政、商業專科學校進修補習學校而確無職業者,其請領實物配給暨其停配時間,應以該兩學校學年度實際起訖時間為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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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識別:
文獻編號:D9208384
資料類型:
地方文獻
著作者:
名稱:高雄市政府 著作方式:函
主題與關鍵字:
關鍵詞:81高市府人四字第33940號;公教人員;實物配給
出版者:
高雄市政府
日期:
出版日期:1992-11
來源:
臺灣地區地方文獻影像資料庫
語言:
中文
管理權:
國家圖書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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