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機關職務代理人仍應準用「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受親等(配偶及三親等以內血親)限制之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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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識別:
文獻編號:D9208359
資料類型:
地方文獻
著作者:
名稱:高雄市人事處函
主題與關鍵字:
關鍵詞:81高市人二字第4092號;公務人員任用法 第26條 說明;職務代理人
出版者:
高雄市政府
日期:
出版日期:1992-11
來源:
臺灣地區地方文獻影像資料庫
語言:
中文
管理權:
國家圖書館

授權聯絡窗口

國家圖書館 政府資訊室
02-23619132*524
readgov@ncl.edu.t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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