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勞工保險條例」第 6條第 3項規定參加勞工保險之外國籍員工,其眷屬在同條例實施區域外,罹患傷病、生育或死亡時,依「就業服務法」第43條第 5項規定,不得請領各該事故之保險給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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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識別:
文獻編號:D9205361
資料類型:
地方文獻
著作者:
名稱:高雄市政府 著作方式:函
主題與關鍵字:
關鍵詞:81高市府勞三字第15203號;勞工保險條例 第 6條 說明 就業服務法 第43條 說明;外籍勞工;勞工保險給付
出版者:
高雄市政府
日期:
出版日期:1992-06
語言:
中文
管理權:
國家圖書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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