拖吊有牌棄置路邊汽、機車牌照號碼乙批請原車主於一個月內持車籍資料至臺北縣淡水鎮北投子路十之二號洽領逾期則依廢棄物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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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識別:
文獻編號:H0044635
資料類型:
地方文獻
著作者:
名稱:
出版者:
臺北市政府
日期:
出版日期:2000-06
語言:
中文
管理權:
國家圖書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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