內政部函為關於「農業發展條例」修正前為單獨所有,於修正後始為共有之耕地,嗣後其中部分共有人發生繼承事實時,不得依「農業發展條例」第 16條第 3款辦理分割乙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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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識別:
文獻編號:E0007435
資料類型:
地方文獻
著作者:
名稱:臺北市政府 著作方式:函
主題與關鍵字:
關鍵詞:府法三字第8907751300號;農業發展條例 第16條 說明;耕地;農業發展;繼承
出版者:
臺北市政府
日期:
出版日期:2000-09
來源:
臺灣地區地方文獻影像資料庫
語言:
中文
管理權:
國家圖書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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