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務人員保障暨培訓委員會函釋以,「訴願法」新修正條文於89年 7月 1日施行後,請各機關仍依「公務人員保障法」所定程序辦理復審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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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識別:
文獻編號:E0004639
資料類型:
地方文獻
著作者:
名稱:臺北市政府 著作方式:函
主題與關鍵字:
關鍵詞:府人三字第8905200400號;公務人員保障法 說明 訴願法 第1條 說明;公務人員保障;訴願
出版者:
臺北市政府
日期:
出版日期:2000-06
來源:
臺灣地區地方文獻影像資料庫
語言:
中文
管理權:
國家圖書館

授權聯絡窗口

國家圖書館 政府資訊室
02-23619132*524
readgov@ncl.edu.t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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