學校職員於 8月份到職核定試用者,於試用期滿送審時均准自次年 7月31日起正式任用,俾得依規定參加成績考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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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識別:
文獻編號:D9203072
資料類型:
地方文獻
著作者:
名稱:高雄市教育局函
主題與關鍵字:
關鍵詞:81高市教育人字第341號;成績考核;學校職員
出版者:
高雄市政府
日期:
出版日期:1992-01
來源:
臺灣地區地方文獻影像資料庫
語言:
中文
管理權:
國家圖書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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