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派用人員派用條例」規定,須以擬任人員之學歷資格(含研究所、大專、高中職)進用為「一般行政」、「一般民政」職系職務之初任人員,得不受其畢業科系性質之限制,予以派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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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識別:
文獻編號:D9106846
資料類型:
地方文獻
著作者:
名稱:高雄市人事處函
主題與關鍵字:
關鍵詞:80高市人二字第2209號;派用人員派用條例 說明;派用人員;職系
出版者:
高雄市政府
日期:
出版日期:1991-07
來源:
臺灣地區地方文獻影像資料庫
語言:
中文
管理權:
國家圖書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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