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殊學校(班)試用教師,已具一般學校同級教師資格,申請採計職前任教年資提敘薪級,得不受俟取得合格教師資格後再行辦理之限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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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識別:
文獻編號:D9104657
資料類型:
地方文獻
著作者:
名稱:高雄市教育局函
主題與關鍵字:
關鍵詞:80高市教育人字第 10589號;服務年資;特殊教育教師;特殊學校;提敘薪級
出版者:
高雄市政府
日期:
出版日期:1991-04
來源:
臺灣地區地方文獻影像資料庫
語言:
中文
管理權:
國家圖書館

授權聯絡窗口

國家圖書館 政府資訊室
02-23619132*524
readgov@ncl.edu.t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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