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務人員加入自由職業團體(公會),如屬法定義務,其經選任為理監事而出席該團體之理監事會議者,可否核給公假,仍請依規定由機關自行核處為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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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識別:
文獻編號:D9102438
資料類型:
地方文獻
著作者:
名稱:高雄市人事處函
主題與關鍵字:
關鍵詞:80高市人三字第 270號;公假;公務人員;公會;自由職業團體;法定義務;監事;機關
出版者:
高雄市政府
日期:
出版日期:1991-01
來源:
臺灣地區地方文獻影像資料庫
語言:
中文
管理權:
國家圖書館

授權聯絡窗口

國家圖書館 政府資訊室
02-23619132*5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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