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院人事行政局書函釋關於公務人員按在職月數比例計算核給休假日數未滿七日者,其未達支領休假補助費四千元之日數,得按日支給休假補助費六百元,未達一日者,按日折半支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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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識別:
文獻編號:D9909621
資料類型:
地方文獻
著作者:
名稱:臺北市政府 著作方式:函
主題與關鍵字:
關鍵詞:府人三字第8807055000號;行政院暨所屬各機關公務人員休假改進措施 第5點 說明;公務人員;休假;補助費
出版者:
臺北市政府
日期:
出版日期:1999-10
語言:
中文
管理權:
國家圖書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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