內政部函釋關於都市計畫規定以市地重劃或區段徵收方式取得之公共設施用地,於辦理市地重劃或區段徵收前,如經土地所有權人同意徵收或先行租用,可否先行開闢使用及發照建築乙案

推薦分享

Share

資源連結

連結到原始資料 (您即將開啟新視窗離開本站)

後設資料

資料識別:
文獻編號:D9908834
資料類型:
地方文獻
著作者:
名稱:臺北市政府 著作方式:函
主題與關鍵字:
關鍵詞:府法三字第8806505700號;土地所有權人;公共設施用地;市地重劃;區段徵收;都市計畫
出版者:
臺北市政府
日期:
出版日期:1999-09
語言:
中文
管理權:
國家圖書館

授權聯絡窗口

國家圖書館 政府資訊室
02-23619132*524
readgov@ncl.edu.tw

引用這筆典藏 引用說明

引用資訊
直接連結

評分與驗證

請為這筆數位資源評分

star star star star star

推薦藏品

微風中的律動者-水生植物
微風中的律動者-水生植物
照片5-11 南海旅客服務中心今貌(...
照片5-11 南海旅客服務中心今貌(...
月光下的歌頌者-兩棲類
月光下的歌頌者-兩棲類
【照片2-2-13】三川殿右側二通二...
【照片2-2-13】三川殿右側二通二...
照2-2-1 三川殿明間簷口木構架
照2-2-1 三川殿明間簷口木構架
【照片2-2-2】正殿明間右側二通三...
【照片2-2-2】正殿明間右側二通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