函為各級政府機關依「土地法」規定撥用縣(市)、鄉、鎮(市)有土地報院核准案件,自即日起授權由內政部代擬代判院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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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識別:
文獻編號:D9907789
資料類型:
地方文獻
著作者:
名稱:臺北市政府 著作方式:函
主題與關鍵字:
關鍵詞:府法三字第8805621500號;土地法 第26條 說明;市有土地;授權
出版者:
臺北市政府
日期:
出版日期:1999-08
語言:
中文
管理權:
國家圖書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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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家圖書館 政府資訊室
02-23619132*5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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