轉公告自88年 7月 1日起,含硫量百分之○.○五以上柴油於臺灣本島地區,為易致空氣污染物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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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識別:
文獻編號:D9906391
資料類型:
地方文獻
著作者:
名稱:臺北市政府 著作方式:函
主題與關鍵字:
關鍵詞:府法三字第8804636100號;空氣污染物;柴油
出版者:
臺北市政府
日期:
出版日期:1999-07
語言:
中文
管理權:
國家圖書館

授權聯絡窗口

國家圖書館 政府資訊室
02-23619132*524
readgov@ncl.edu.t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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