函釋公務人員因涉嫌貪污案件,經公務員懲戒委員會議決休職處分,嗣經休職期滿並提復職申請,且無法定應予、當然停職情形,而許其復職時,若其休職期滿日與核布復職日相距半年,其復職究應為何日生效疑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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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識別:
文獻編號:D9809847
資料類型:
地方文獻
著作者:
名稱:臺北市政府 著作方式:函
主題與關鍵字:
關鍵詞:府人三字第8708456500號;公務人員退休法施行細則 第12條 說明 公務員懲戒法 第12條 說明;公務人員;公務員;休職;停職;貪污;復職;懲戒
出版者:
臺北市政府
日期:
出版日期:1998-11
語言:
中文
管理權:
國家圖書館

授權聯絡窗口

國家圖書館 政府資訊室
02-23619132*524
readgov@ncl.edu.t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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