核定廣告業僱用經理級以上人員符合「勞動基準法施行細則」第50條之 1第 1款規定者,以及創作人員符合同條第 2款規定者,為該法第84條之 1工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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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識別:
文獻編號:D9803953
資料類型:
地方文獻
著作者:
名稱:臺北市政府 著作方式:函
主題與關鍵字:
關鍵詞:府法三字第8702699600號;勞動基準法施行細則 第50條 說明 勞動基準法施行細則 第84條 說明;廣告業
出版者:
臺北市政府
日期:
出版日期:1998-05
語言:
中文
管理權:
國家圖書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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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2-23619132*5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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