函釋出租耕地經編定為建築用地,須俟發照建築出租人可否依「平均地權條例」規定申請終止租約疑義

推薦分享

Share

資源連結

連結到原始資料 (您即將開啟新視窗離開本站)

後設資料

資料識別:
文獻編號:D9802986
資料類型:
地方文獻
著作者:
名稱:臺北市政府 著作方式:函
主題與關鍵字:
關鍵詞:府法三字第8702018000號;平均地權條例 第76條 說明;出租耕地;平均地權;建築用地;租約
出版者:
臺北市政府
日期:
出版日期:1998-04
語言:
中文
管理權:
國家圖書館

授權聯絡窗口

國家圖書館 政府資訊室
02-23619132*524
readgov@ncl.edu.tw

引用這筆典藏 引用說明

引用資訊
直接連結

評分與驗證

請為這筆數位資源評分

star star star star star

推薦藏品

【照片2-2-9】正殿明間木構架大通...
【照片2-2-9】正殿明間木構架大通...
委員推選,市長任主委
委員推選,市長任主委
東港廟宇采風錄
東港廟宇采風錄
照片3-32 日治時期的媽宮城小西門...
照片3-32 日治時期的媽宮城小西門...
一、清領時期的媽宮社
一、清領時期的媽宮社
山雀科(黃山雀、青背山雀)
山雀科(黃山雀、青背山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