函轉修正「動物用藥品檢驗標準」第 139條、第 140條,並增訂第 161條至第 166條條文,原第 161條條文遞改為第 167條條文

推薦分享

Share

資源連結

連結到原始資料 (您即將開啟新視窗離開本站)

後設資料

資料識別:
文獻編號:D9801134
資料類型:
地方文獻
著作者:
名稱:臺北市政府 著作方式:函
主題與關鍵字:
關鍵詞:府法三字第8700521300號;動物用藥品檢驗標準 民87. 1.15;動物用藥;藥品檢驗
出版者:
臺北市政府
日期:
出版日期:1998-02
語言:
中文
管理權:
國家圖書館

授權聯絡窗口

國家圖書館 政府資訊室
02-23619132*524
readgov@ncl.edu.tw

引用這筆典藏 引用說明

引用資訊
直接連結

評分與驗證

請為這筆數位資源評分

star star star star star

推薦藏品

第二節 紅毛城建築物木構件的損壞與庭...
第二節 紅毛城建築物木構件的損壞與庭...
臺南縣麻豆地區人工溼地生態資源手冊
臺南縣麻豆地區人工溼地生態資源手冊
圖014~016 五分埔陳公廳
圖014~016 五分埔陳公廳
國軍義助,搶修八寶圳
國軍義助,搶修八寶圳
融資質疑,面對面溝通
融資質疑,面對面溝通
十九、光緒六年正月阿里史社番黃馬下立...
十九、光緒六年正月阿里史社番黃馬下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