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務人員於「停職期間」適逢法令變更,於修正前未發給半數本俸或年功俸者不需溯及既往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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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識別:
文獻編號:D9704276
資料類型:
地方文獻
著作者:
名稱:臺北市政府 著作方式:函
主題與關鍵字:
關鍵詞:府法三字第8603963100號;中央法規標準法 第13條 說明;公務人員;年功俸;停職
出版者:
臺北市政府
日期:
出版日期:1997-06
來源:
臺灣地區地方文獻影像資料庫
語言:
中文
管理權:
國家圖書館

授權聯絡窗口

國家圖書館 政府資訊室
02-23619132*5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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