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務人員依「公務員工因公涉訟輔助辦法」提起自訴律師費用給付規定,及被告經無罪判決後如自訴人上訴,可否再依上開辦法以公費延聘律師及以公假出庭應訊等疑義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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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識別:
文獻編號:D9610202
資料類型:
地方文獻
著作者:
名稱:臺北市政府 著作方式:函
主題與關鍵字:
關鍵詞:85府人三字第85088427號;公務員工因公涉訟輔助辦法 第2條 說明 公務員工因公涉訟輔助辦法 第3條 說明;上訴;公假;公務人員;公務員工;公費;因公涉訟;自訴人;判決;律師費用;被告
出版者:
臺北市政府
日期:
出版日期:1996-12
語言:
中文
管理權:
國家圖書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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