函釋土地所有權人僅需瞭解土地大略位置,其土地複丈費可否比照法院囑託辦理查封欠稅人土地案件依照基地號勘查費計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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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識別:
文獻編號:D9610198
資料類型:
地方文獻
著作者:
名稱:臺北市政府 著作方式:函
主題與關鍵字:
關鍵詞:85府法三字第85089127號;辦理土地複丈與建物測量補充規定 第14點 說明;土地所有權人;土地複丈費;欠稅;建物基地
出版者:
臺北市政府
日期:
出版日期:1996-12
語言:
中文
管理權:
國家圖書館

授權聯絡窗口

國家圖書館 政府資訊室
02-23619132*524
readgov@ncl.edu.t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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