函釋被繼承人於民國65年 9月24日前已承租公有山坡地、國有耕地者,於「公有山坡地放領辦法」、「國有耕地放領實施辦法」發布後始發生繼承事實而繼承承租時得否列入放領範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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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識別:
文獻編號:D9609939
資料類型:
地方文獻
著作者:
名稱:臺北市政府 著作方式:函
主題與關鍵字:
關鍵詞:85府法三字第85066298號;公有土地經營及處理原則 第8點 說明 公有山坡地放領辦法 說明 國有耕地放領實施辦法 說明;山坡地放領;公有山坡地;耕地放領;國有耕地;被繼承人;繼承
出版者:
臺北市政府
日期:
出版日期:1996-10
語言:
中文
管理權:
國家圖書館

授權聯絡窗口

國家圖書館 政府資訊室
02-23619132*524
readgov@ncl.edu.t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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