函轉全民健康保險特約醫事服務機構向非保險對象收取費用,或保險對象收取掛號費、住院伙食費及不屬全民健康保險給付範圍項目等費用,所書立之銀錢收據均應依法貼用印花稅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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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識別:
文獻編號:D9604675
資料類型:
地方文獻
著作者:
名稱:臺北市政府 著作方式:函
主題與關鍵字:
關鍵詞:85府法三字第85021292號;全民健康保險;印花稅票;保險給付
出版者:
臺北市政府
日期:
出版日期:1996-04
語言:
中文
管理權:
國家圖書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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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家圖書館 政府資訊室
02-23619132*5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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