函釋公務人員任職未滿五年而已滿六十五歲如係在 7月至12月間出生者其免職生效日期,准予比照規定至遲以次年 1月16日為免職生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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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識別:
文獻編號:D9602064
資料類型:
地方文獻
著作者:
名稱:臺北市政府 著作方式:函
主題與關鍵字:
關鍵詞:84府人四字第84091822號;公務人員任用法 第27條 說明 公務人員退休法施行細則 第 7條 說明;公務人員;生效日期;免職;服務年資;退休
出版者:
臺北市政府
日期:
出版日期:1996-01
來源:
臺灣地區地方文獻影像資料庫
語言:
中文
管理權:
國家圖書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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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家圖書館 政府資訊室
02-23619132*5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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