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選行政首長可否擔任經營醫療業務(醫院)之財團法人負責人及在就職民選首長前即已擔任者可否繼續留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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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識別:
文獻編號:D9505449
資料類型:
地方文獻
著作者:
名稱:臺北市政府 著作方式:函
主題與關鍵字:
關鍵詞:84府人二字第84025252號;公務員服務法 第14條 說明 公務員服務法 第24條 說明;公職人員;財團法人;醫院;醫療業務
出版者:
臺北市政府
日期:
出版日期:1995-05
語言:
中文
管理權:
國家圖書館

授權聯絡窗口

國家圖書館 政府資訊室
02-23619132*524
readgov@ncl.edu.t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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