函釋各機關僱用非現職人員為職務代理人,如有違反公務員服務法第13條規定,宜由主管機關依相關僱用規定予以適當處分或解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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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識別:
文獻編號:D9503340
資料類型:
地方文獻
著作者:
名稱:臺北市政府 著作方式:函
主題與關鍵字:
關鍵詞:84府人三字第84009273號;公務員服務法 第13條 說明 各機關職務代理應行注意事項 第10條 說明
出版者:
臺北市政府
日期:
出版日期:1995-03
語言:
中文
管理權:
國家圖書館

授權聯絡窗口

國家圖書館 政府資訊室
02-23619132*524
readgov@ncl.edu.t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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