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稅法」第39條、第39條之 1修正條文公布施行後進行中之徵收、區段徵收之土地如其徵收公告期滿第15日係在上揭修正條文公布生效當日及其後者均有免徵土地增值稅規定之適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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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識別:
文獻編號:D9408108
資料類型:
地方文獻
著作者:
名稱:財政部函
主題與關鍵字:
關鍵詞:臺財稅字第830352295號;土地法 第 233條 說明 土地稅法 第39條 說明 平均地權條例施行細則 第 6條 說明 平均地權條例 第10條 說明;土地稅;土地增值稅;區段徵收
出版者:
臺北市政府
日期:
出版日期:1994-08
語言:
中文
管理權:
國家圖書館

授權聯絡窗口

國家圖書館 政府資訊室
02-23619132*524
readgov@ncl.edu.t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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