現職公教員工雖已報領大陸配偶之眷屬喪葬補(互)助如在臺配偶於法定期間內 為有效婚姻,其在臺配偶死亡,仍可由公教員工請領眷屬喪補(互)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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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識別:
文獻編號:D9408019
資料類型:
地方文獻
著作者:
名稱:臺北市政府 著作方式:函
主題與關鍵字:
關鍵詞:83府人四字第83037519號;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 第64條 說明;大陸配偶;公教員工;死亡;喪葬補助
出版者:
臺北市政府
日期:
出版日期:1994-07
語言:
中文
管理權:
國家圖書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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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家圖書館 政府資訊室
02-23619132*524
readgov@ncl.edu.t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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