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級政府機關依「土地法」第26條規定,撥用縣(市)、鄉、鎮(市)有土地之報院核准案件,行政院授權由內政部代擬代判院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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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識別:
文獻編號:D9909564
資料類型:
地方文獻
著作者:
名稱:臺灣省政府 著作方式:函
主題與關鍵字:
關鍵詞:88府民政字第85583號;土地法 第26條 說明;(*)土地撥用;授權
出版者:
臺灣省政府
日期:
出版日期:1999-10
語言:
中文
管理權:
國家圖書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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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家圖書館 政府資訊室
02-23619132*5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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