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執行殘障「福利法」有關非視覺決殘障者不得從事按摩業之規定對稽查理容業、休閒中心、護膚美容中心等之權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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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識別:
文獻編號:D9405916
資料類型:
地方文獻
著作者:
名稱:臺北市政府 著作方式:函
主題與關鍵字:
關鍵詞:83府法三字第83029314號;殘障福利法 第19條 說明;殘障福利
出版者:
臺北市政府
日期:
出版日期:1994-06
來源:
臺灣地區地方文獻影像資料庫
語言:
中文
管理權:
國家圖書館

授權聯絡窗口

國家圖書館 政府資訊室
02-23619132*524
readgov@ncl.edu.t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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