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勞工安全衛生法」第28條第 2項第 3款規定,公告指定雇主應於24小時內報告檢查機構之職業災害公告影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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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識別:
文獻編號:D9208092
資料類型:
地方文獻
著作者:
名稱:臺北市政府 著作方式:函
主題與關鍵字:
關鍵詞:81府勞二字第81070400號;勞工安全衛生法 第28條 說明;職業災害
出版者:
臺北市政府
日期:
出版日期:1992-10
語言:
中文
管理權:
國家圖書館

授權聯絡窗口

國家圖書館 政府資訊室
02-23619132*524
readgov@ncl.edu.t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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