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維護特殊教育學生權益,身心障礙或資賦優異特殊才能班,應依教育部規定進用合格特教教師,以免影響教學品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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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識別:
文獻編號:D9904013
資料類型:
地方文獻
著作者:
名稱:臺灣省教育廳函
主題與關鍵字:
關鍵詞:88教一字第56883號;特殊教育;教師;教學;資賦優異;學生
出版者:
臺灣省政府
日期:
出版日期:1999-05
來源:
臺灣地區地方文獻影像資料庫
語言:
中文
管理權:
國家圖書館

授權聯絡窗口

國家圖書館 政府資訊室
02-23619132*524
readgov@ncl.edu.t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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