函轉行政院主計處為應臺北市政府主計處建議,同意修訂「行動電話機」財物標準分類之使用年限由六年縮短為四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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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識別:
文獻編號:D9902978
資料類型:
地方文獻
著作者:
名稱:臺灣省主計處函
主題與關鍵字:
關鍵詞:88主二字第60260號;財物標準分類 民88. 3.30;行動電話;使用年限;財物分類
出版者:
臺灣省政府
日期:
出版日期:1999-04
來源:
臺灣地區地方文獻影像資料庫
語言:
中文
管理權:
國家圖書館

授權聯絡窗口

國家圖書館 政府資訊室
02-23619132*524
readgov@ncl.edu.t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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