衛生處公告修正(一)朴子市、番路鄉、大埤鄉、斗六市、北港鎮、內埔鄉等地區改屬於應實施醫藥分業之地區(二)頭屋鄉象山村等地區列為無藥事人員執業之偏遠地區,同時整理衛生處前六次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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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識別:
文獻編號:D9805817
資料類型:
地方文獻
著作者:
名稱:臺灣省衛生處公告
主題與關鍵字:
關鍵詞:87衛四字第4000645號;醫藥分業;藥事人員
出版者:
臺灣省政府
日期:
出版日期:1998-07
語言:
中文
管理權:
國家圖書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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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家圖書館 政府資訊室
02-23619132*5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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