退休後再任公職者,如准予續住與再任之機關為同一機關時,是否免予繳回原眷舍案,請依人事行政局函示辦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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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識別:
文獻編號:D9803796
資料類型:
地方文獻
著作者:
名稱:臺灣省政府 著作方式:函
主題與關鍵字:
關鍵詞:87府人四字第34791號;事務管理規則 說明;公職;退休;眷舍
出版者:
臺灣省政府
日期:
出版日期:1998-05
來源:
臺灣地區地方文獻影像資料庫
語言:
中文
管理權:
國家圖書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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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家圖書館 政府資訊室
02-23619132*5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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