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國垃圾分類政策已將原「可燃」、「不可燃」分類方式修正為「可回收」、「不可回收」,即日起請依「可回收」、「不可回收」分類原則辦理宣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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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識別:
文獻編號:D9801911
資料類型:
地方文獻
著作者:
名稱:臺灣省環境保護處函
主題與關鍵字:
關鍵詞:87環四字第20107號;垃圾分類;資源回收
出版者:
臺灣省政府
日期:
出版日期:1998-03
來源:
臺灣地區地方文獻影像資料庫
語言:
中文
管理權:
國家圖書館

授權聯絡窗口

國家圖書館 政府資訊室
02-23619132*5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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