函轉銓敘部函釋公務人員奉准留職停薪進修,於回職復薪時,不得補繳基金費用本息購買留職停薪年資,且不得併計公務人員退休年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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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識別:
文獻編號:D9708135
資料類型:
地方文獻
著作者:
名稱:臺灣省人事處函
主題與關鍵字:
關鍵詞:86省人四字第27207號;公務人員退休法施行細則 第12條 說明 公務人員退休撫卹基金管理條例施行細則 第12條 說明;公務人員;公務人員退休撫卹基金;年資;留職停薪;退休年資;進修
出版者:
臺灣省政府
日期:
出版日期:1997-09
來源:
臺灣地區地方文獻影像資料庫
語言:
中文
管理權:
國家圖書館

授權聯絡窗口

國家圖書館 政府資訊室
02-23619132*5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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