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教員工大陸配偶於大陸地區生產,得於生育後三個月內,依規定申請生育補助,不受來臺要件之限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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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識別:
文獻編號:D9706074
資料類型:
地方文獻
著作者:
名稱:臺灣省政府 著作方式:函
主題與關鍵字:
關鍵詞:86府人四字第64278號;公教人員婚喪生育補助標準表 說明;大陸配偶;生育補助費
出版者:
臺灣省政府
日期:
出版日期:1997-07
語言:
中文
管理權:
國家圖書館

授權聯絡窗口

國家圖書館 政府資訊室
02-23619132*524
readgov@ncl.edu.t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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