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設廳公告重申礦業權者以已納營業稅憑證核減礦區稅之申請辦法規定申請核減,86年上期礦區稅者,應在86年 8月底以前檢具有關書件向建設廳礦務局申請核減,以憑抵繳86年下期應繳礦區稅,逾期不予受理

推薦分享

Share

資源連結

連結到原始資料 (您即將開啟新視窗離開本站)

後設資料

資料識別:
文獻編號:D9704030
資料類型:
地方文獻
著作者:
名稱:臺灣省建設廳函
主題與關鍵字:
關鍵詞:86建礦字第032006號;礦區稅;礦業權
出版者:
臺灣省政府
日期:
出版日期:1997-06
語言:
中文
管理權:
國家圖書館

授權聯絡窗口

國家圖書館 政府資訊室
02-23619132*524
readgov@ncl.edu.tw

引用這筆典藏 引用說明

引用資訊
直接連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