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師進修研究獎勵辦法」第 4條第 1項第 1、 2款暨同條第 2項所稱「服務學校」,經教育部釋示,係指依權責劃分規定具有處理權限之學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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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識別:
文獻編號:D9704008
資料類型:
地方文獻
著作者:
名稱:臺灣省教育廳函
主題與關鍵字:
關鍵詞:86教一字第69671號;教師進修研究獎勵辦法 第4條 說明;服務;教師;進修;獎勵;學校;權責劃分
出版者:
臺灣省政府
日期:
出版日期:1997-06
語言:
中文
管理權:
國家圖書館

授權聯絡窗口

國家圖書館 政府資訊室
02-23619132*524
readgov@ncl.edu.t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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