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於公營事業移轉民營型態時,或專案裁減離職人員再至其他公營事業或政府機關任職時,無庸繳回原領加發六個月薪給及一個月預告工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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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識別:
文獻編號:D9703993
資料類型:
地方文獻
著作者:
名稱:臺灣省政府 著作方式:函
主題與關鍵字:
關鍵詞:86府人四字第61173號;工資;公營事業;民營化;政府機關;薪給;離職
出版者:
臺灣省政府
日期:
出版日期:1997-06
語言:
中文
管理權:
國家圖書館

授權聯絡窗口

國家圖書館 政府資訊室
02-23619132*524
readgov@ncl.edu.t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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