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關雲林縣政府85年會計業務檢討會提案,「議會審議預算案時,決議將『補助及捐助費--對下級之補助』修改為『設備費』,並附帶決議:『授權縣府自行調整;凡是對下級政府之補助修改為設備費,不得委託下級政府執行』是否與司法院大法官會議議決釋字第 391號解釋案有悖,請釋疑」案,請依行政院函示辦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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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識別:
文獻編號:D9703671
資料類型:
地方文獻
著作者:
名稱:臺灣省主計處函
主題與關鍵字:
關鍵詞:86主一字第508號;中華民國憲法 第70條 說明 司法院大法官會議 議決釋字第391號解釋 說明 省縣自治法 第23條 說明;立法權;行政權;預算
出版者:
臺灣省政府
日期:
出版日期:1997-05
來源:
臺灣地區地方文獻影像資料庫
語言:
中文
管理權:
國家圖書館

授權聯絡窗口

國家圖書館 政府資訊室
02-23619132*524
readgov@ncl.edu.t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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