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務人員因故停職,於85年 1月 1日以後奉准復職,無論其是否有刑事及行政責任,而無「公務人員請假規則」第12條規定不予休假之事由者,均得按其復職當年在職月數比例核給休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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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識別:
文獻編號:D9703662
資料類型:
地方文獻
著作者:
名稱:臺灣省政府 著作方式:函
主題與關鍵字:
關鍵詞:86府人三字第154766號;公務人員請假規則 第12條 說明;公務人員;休假;停職;復職
出版者:
臺灣省政府
日期:
出版日期:1997-05
來源:
臺灣地區地方文獻影像資料庫
語言:
中文
管理權:
國家圖書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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