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關廠商(有限公司)因解散另成立新公司,且原公司已向經濟部申請註銷登記,原公司所繳交工程保固金,於保固期限屆滿時,可否將此筆保固保證金退還予公司負責人疑義,請依內政部函示辦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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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識別:
文獻編號:D9703660
資料類型:
地方文獻
著作者:
名稱:臺灣省政府 著作方式:函
主題與關鍵字:
關鍵詞:86府建四字第154537號;工程保固;公司負責人;保固保證金;廠商
出版者:
臺灣省政府
日期:
出版日期:1997-05
語言:
中文
管理權:
國家圖書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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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家圖書館 政府資訊室
02-23619132*5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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