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機關人員兼任臨時任務編組職務,應依銓敘部85臺法二字第 1386585號函暨86臺法二字第 1402290號函釋辦理,又機關首長兼任是類職務,應經上級主管機關許可,其餘人員應經服務機關許可,至兼職酬勞之支領,仍應依現行有關規定辦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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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識別:
文獻編號:D9701662
資料類型:
地方文獻
著作者:
名稱:臺灣省政府 著作方式:函
主題與關鍵字:
關鍵詞:86府人二字第9083號;公務員服務法 第14條 說明 司法院大法官會議 議決釋字第42號解釋 說明;兼任;兼職酬勞;機關首長;職務
出版者:
臺灣省政府
日期:
出版日期:1997-03
來源:
臺灣地區地方文獻影像資料庫
語言:
中文
管理權:
國家圖書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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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家圖書館 政府資訊室
02-23619132*5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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