對於簡任職與薦任第 9職等以下公務人員涉及同一違法失職案件者,於層報監察院審查時,嗣後應注意全部移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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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識別:
文獻編號:D9700990
資料類型:
地方文獻
著作者:
名稱:臺灣省政府 著作方式:函
主題與關鍵字:
關鍵詞:86府人三字第10647號;公務員懲戒法 第19條 說明 公務員懲戒法 第8條 說明 公務員懲戒法 第9條 說明;公務人員;失職;簡任;薦任
出版者:
臺灣省政府
日期:
出版日期:1997-02
語言:
中文
管理權:
國家圖書館

授權聯絡窗口

國家圖書館 政府資訊室
02-23619132*524
readgov@ncl.edu.t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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