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灣省公路局監理所員工於因案停職期間,不宜在民間代檢廠擔任與原職務同為考檢工作之檢驗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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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識別:
文獻編號:D9609723
資料類型:
地方文獻
著作者:
名稱:臺灣省政府 著作方式:函
主題與關鍵字:
關鍵詞:85府人三字第107083號;公務員服務法 第14 說明 公務員服務法 第5條 說明;停職;監理所
出版者:
臺灣省政府
日期:
出版日期:1996-12
語言:
中文
管理權:
國家圖書館

授權聯絡窗口

國家圖書館 政府資訊室
02-23619132*524
readgov@ncl.edu.t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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