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關職務代理人代理期間在半個月以上,得酌予適當獎勵之規定,所稱「半個月以上」之日數免予扣除例假日及代理人之請假日,並應考量代理人代理期間之工作表現及請假情形,斟酌是否給予適當獎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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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識別:
文獻編號:D9507917
資料類型:
地方文獻
著作者:
名稱:臺灣省人事處函
主題與關鍵字:
關鍵詞:84省人三字第46902號;各機關職務代理應行注意事項 第 3點 說明;獎勵;職務代理人
出版者:
臺灣省政府
日期:
出版日期:1995-09
語言:
中文
管理權:
國家圖書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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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家圖書館 政府資訊室
02-23619132*524
readgov@ncl.edu.t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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